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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借 ”車不還轉(zhuǎn)手賣錢?

2012-04-19 09:09 作者:朱武濤 杜從俊 來源:大眾網(wǎng)-沂蒙晚報
蒼山縣的徐某曾因盜竊兩次被判刑。今年3月初,徐某出獄后流竄到蒼山和郯城境內(nèi),以借車為名,得手后倒賣賺錢,并先后作案6起。

        蒼山縣的徐某曾因盜竊兩次被判刑。今年3月初,徐某出獄后流竄到蒼山和郯城境內(nèi),以借車為名,得手后倒賣賺錢,并先后作案6起。4月17日,徐某在郯城再次作案時,被以前的受害人認出并報警。隨后,王某被警方抓獲。
      據(jù)負責此案的郯城縣公安局重坊派出所民警介紹,徐某是蒼山縣人,今年26歲,2007年和2011年因盜竊被兩次判刑。今年3月2日,徐某出獄后賊心不死,為了弄錢,伺機作案。3月28日,徐某來到68歲的姨奶奶家,謊稱自己要借人力三輪車拉運東西。在將老人的三輪車騙走后,徐某將車騎到郯城縣重坊鎮(zhèn)一廢品回收站轉(zhuǎn)手賣了160元錢。初次嘗到甜頭后,徐某又用同樣的方法從另一名親戚那里騙走了一輛三輪車。
      連續(xù)作案后,徐某又將目光放在了摩托車上。3月28日,徐某溜到重坊鎮(zhèn)一摩托車維修部,在得知店老板也姓徐后,徐某一句一個師傅地套近乎,表示要在這里幫忙,順便學點維修技術。厚道的徐老板見徐某有誠意,就約其一起吃午飯,酒足飯飽后,徐某稱要借徐老板摩托車回家取點東西,而這一去,他就將徐老板價值幾千元的摩托車以260元的價格賣掉了。4月13日,徐某又以同樣手段在重坊鎮(zhèn)騙走了另一輛價值3800元的摩托車。
      4月17日,徐某跟一建筑隊到郯城縣城打工,期間再次成功“借”到了一輛摩托車,就在他準備賣車的路上,被之前的一名受害人看到后跟蹤報警。
      據(jù)警方介紹,自3月28日至今,徐某共詐騙作案6起,目前已被郯城警方刑事拘留。(yd)

     

    (責任編輯:韓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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