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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房堅強”比“最牛釘子戶”還牛 路中間站3年

2012-11-27 10:14 作者: 來源:綜合
11月22日上午,溫嶺大溪鎮(zhèn)“最牛釘子戶”紅遍網(wǎng)絡(luò)。

     

    溫嶺“最牛釘子戶”的要求不過分

     11月22日上午,溫嶺大溪鎮(zhèn)“最牛釘子戶”紅遍網(wǎng)絡(luò)。一幢5層高的樓房孤零零地立在即將貫通的高鐵站前大道中央,車道被迫臨時改線繞行。房主羅保根表示,除非為其新建一幢大小相當、裝潢相仿的新房,否則不會搬走。鎮(zhèn)政府工作人員和村干部多次上門談判,但至今未果。時評界獨家評論(11月24日新華報業(yè)網(wǎng))

      溫嶺“最牛釘子戶”的消息曝光后,我沒有因為樓房免被強拆感到興奮,也沒看出所謂的標桿意義。相反,個人以為,溫嶺“最牛釘子戶”的“新建一幢大小相當、裝潢相仿的新房”一點都不過分。

      地方政府搞拆遷,其目的不外乎搞城鎮(zhèn)建設(shè),拆除一部分,是為了建新的、高的、大的,或者為“新高大”配套服務(wù),最終達到地段整體增值,城市綜合水平提升,讓一些人獲益;或者說,是整個城市,甚至是國家實力提升。

      搞城市開發(fā),保證了城市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公眾受益的同時,卻不能忽視被拆遷者的合法利益。在市場經(jīng)濟下,強調(diào)被拆遷人犧牲個人利益,去服從所謂的大局,是不合法且不仁道的。家庭對于國家只是很小的一個分子,而家庭對家庭成員來說,就是100%;拆掉家,就什么都沒有了。家都沒了,還有什么資格去談大局?某些干部在要求被人“顧全大局”的時候,最好能換位思考一下。

      盡管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沒有像美國那樣說“私人財產(chǎn)神圣不可侵犯”,但其第十三條規(guī)定: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(chǎn)不受侵犯。國家依照法律規(guī)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(chǎn)權(quán)和繼承權(quán)。”這就是說任何團體和個人,未經(jīng)主人同意,都無權(quán)去拆除其房產(chǎn),否則就是違反《憲法》。而那些所謂地方拆遷法規(guī),都必須服從《憲法》的。

      說起農(nóng)村的“違法建筑”,脫離不了我國農(nóng)村房屋的現(xiàn)實語境。在農(nóng)村,幾千年來,農(nóng)民都是居住在自己祖先留下來的宅基地上,搞家庭建設(shè)因為不涉及城市管道、安全、消防等問題,院內(nèi)搭建都比較隨意。搭個雞窩,壘個豬圈的,難道還需要辦個施工證明?既然在農(nóng)村庭院里建設(shè)的,又沒有被地方政府當時認定為違法的,就是客觀存在的,合情合理的。

      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第十九條規(guī)定:“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,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(chǎn)的市場價格。”“最牛釘子戶”家的房子位于新高鐵站前,可謂是寸土寸金,增值無限。而一旦搬出去,勢必找不到如此好的地方,即便按等面積置換,也會貶值不少;地方政府總不會,將拆遷戶等面積搬遷到市中心。再加上此法律規(guī)定來看,溫嶺“最牛釘子戶”的“新建一幢大小相當、裝潢相仿的新房”,一點都不過分。今早看英媒有建議,說“最牛釘子戶”一樓可開免下車商店。這個,我看行。(東北新聞網(wǎng))

     

    “房堅強”站在路中央已近3年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最近,浙江溫嶺市火車站門前的一幢樓房屹立于馬路中間一年,樓中居民被網(wǎng)民稱為“最牛釘子戶”。在句容市同樣也有這樣一幢樓,它可比浙江這個釘子戶樓“牛”多了,因為在馬路中間一站就是近3年。一條新修的6車道大馬路因為這棟樓房而無法正式開通,這幢樓由此被當?shù)厥忻駪蚍Q為真正的“房堅強”。揚子晚報記者昨日采訪時獲悉,之所以拆不動,主要是該戶居民家的543平米違建補償問題始終沒能談攏。當?shù)卣硎荆瑢Υ诉`建絕不妥協(xié),否則無法向上千拆遷戶交待。

    揚子晚報記者 張凌發(fā)

    [“房堅強”前傳]

    拆遷談不攏,曾引發(fā)“民告官”

    為了建設(shè)南部新城,句容市從2010年初開始,對市區(qū)東部郊區(qū)實施拆遷。在新修的高驪山路上,眾多居民積極配合,先后搬走。雙向6車道的道路也很快開工。但此后,負責(zé)拆遷的華陽鎮(zhèn)政府在多次談判協(xié)調(diào)中,都未能與居民蔡禮貴家達成一致,蔡家的房子因此而遲遲拆不了。

    談判的焦點是蔡家東面由圍墻和彩鋼瓦搭建的543平方鋼模出租站的賠償問題。拆遷辦認為,這543平米建筑屬于違建,理應(yīng)拆除;而蔡禮貴認為,這是自己經(jīng)營多年的場所,且是花錢得到村委會同意買來的,應(yīng)當按拆遷面積予以賠償。雙方分歧很大,根本談不攏。

    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,2010年,蔡禮貴還特地請來北京的律師,將當?shù)卣?、?guī)劃、建設(shè)、國土等多個部門告上句容市法院,理由是這些部門拆遷的信息沒有及時公開,特別是有關(guān)這里的拆遷相關(guān)手續(xù)不全。三次開庭后,法院判蔡禮貴敗訴。去年,官司打到鎮(zhèn)江市中級法院,但結(jié)果仍是蔡禮貴敗訴。

    [尷尬的現(xiàn)狀]

    “違建”已拆除,但房子還在路中央

    在打官司期間,蔡家樓房東邊的違建部分還是被拆除了,但蔡禮貴一家人的態(tài)度也變得更加強硬。

    雖然蔡家堅持不搬,但道路建設(shè)還是正常進行。因為蔡家的兩層樓正好就在路的正中央,所以給道路施工造成了很大的困難。后來政府部門在蔡家東面填上近2米高的黃土,施工隊就在這地基上修出一個通道,連接起高驪山路,而蔡家西邊原來就有一段路可通行,蔡家樓房站在高驪山路中間的情形就此形成。遠遠望去,高驪山路就好像在此開了個岔,繞開蔡家樓房后,重又并成一條大馬路。

    去年年初,道路基本成型,但遺憾的是,由于蔡家和政府的談判仍然沒有任何進展,導(dǎo)致整個道路很難全面開通,過往車輛都只能從蔡家東西兩邊繞過。

    昨日上午,揚子晚報記者來到現(xiàn)場,發(fā)現(xiàn)長達數(shù)公里的高驪山路已經(jīng)建成,包括路上的綠化也基本搞好。寬敞的大馬路,車子通行很暢快,但到蔡家樓房這塊,由于“房堅強”的阻擋,車輛都得減速緩行,繞開路中間的樓房,從房子?xùn)|西兩側(cè)通行。

    [矛盾焦點]

    “違建”怎么補償,雙方還在僵持

    昨日上午,負責(zé)拆遷的華陽鎮(zhèn)拆遷辦主任楊勇告訴揚子晚報記者,在協(xié)調(diào)中,蔡禮貴提出的條件是那543平米的違建,要按照合法房產(chǎn)予以補貼,如果置換同面積的商品房可以拿到6套。加上他合法住房這一塊,就可以拿到10套房,還要補償200萬。“如果這樣做,我們就無法向上千個拆遷戶交待,作為政府也不能無原則這樣做。”楊勇說。

    目前根據(jù)當?shù)卣疬w相關(guān)政策,蔡家只能拿到3套房,補償款100多萬。由于懸殊太大,所以雙方多次協(xié)調(diào)仍沒能達成一致。

    而蔡禮貴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堅稱,他家東邊那部分彩鋼瓦搭建物是通過村委會買來的。至于有沒有辦理相關(guān)合法手續(xù),蔡禮貴讓記者去詢問政府,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。

    蔡禮貴同時表示,自己并沒有向政府提出過要10套房和200萬補償,只是提出東邊的那543平米建筑,要按照營業(yè)面積給予每平方3500元的補償,也就是190萬。還有鋼模損失、經(jīng)營損失等。至于合法的房產(chǎn)另外再算。

    蔡禮貴說,“我也想盡快與政府達成一致,只要將543平米的補償定下來就可以談。”

    “最牛釘子戶”

    這就是被網(wǎng)友戲稱為浙江“最牛釘子戶”的羅保根家所住的房子——位于浙江溫嶺火車站前的“站前大道”的路中央。該樓已在馬路中央屹立了一年。羅保根的要求是“重新給我造兩間房子,面積與原房子的面積相當。”

    (責(zé)任編輯:李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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