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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一男子欠錢不還 涉嫌合同詐騙被刑拘

2012-07-20 09:50 作者:杜從俊 張紀騰 來源:本網(wǎng)原創(chuàng)
欠債還錢本是天經(jīng)地義的事,江蘇省新沂市的顧某卻妄想欠錢不還,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,并把借款時抵押的商品房早早賣掉,讓債主段某很是著急。

        大眾網(wǎng)臨沂7月20日訊(記者 李龍 通訊員 杜從俊  張紀騰)欠債還錢本是天經(jīng)地義的事,江蘇省新沂市的顧某卻妄想欠錢不還,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,并把借款時抵押的商品房早早賣掉,讓債主段某很是著急。2012年7月5日,段某來到郯城縣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被詐騙23萬元,神色焦急的段某向警方陳述了案件經(jīng)過。
        2012年1月19日,段某的小舅子王某來到段某家,并帶來了個陌生人。經(jīng)過一番介紹,段某認識了陌生人顧某,交談中段某得知顧某是江蘇省新沂市人,現(xiàn)在新沂市做鋼材生意,因為近期生意上資金周轉比較緊張,想向段某借23萬元緩解資金壓力,當然顧某會以自己的一家沿街商品房作抵押,并愿意給付段某高于銀行4倍的利息。經(jīng)過一番考慮,段某同意借款,并且簽訂了抵押合同,并于次日將款項打入顧某指定帳戶。段某并沒想到自己錢借得爽快,結果卻是“肉包子打狗——有去無回”。
        轉眼三個月過去,段某要求顧某還錢,顧某不是不接電話就是聲稱有事,就是不還錢,而且以前經(jīng)常在郯城出現(xiàn)的顧某在段某的催款下,直接隱身不見了。一怒之下,段某將顧某起訴到了法院。沒想到的是被顧某作為抵押的商品房已經(jīng)被顧某于2012年3月6日賣給了郯城縣高峰頭鎮(zhèn)的侯某,無奈下段某前往郯城縣公安局報案。
        民警接到報警后,經(jīng)過審查給予立案,并決定上網(wǎng)追逃顧某。7月18日,辦案民警與新沂警方取得聯(lián)系后,經(jīng)過縝密偵查,將犯罪嫌疑人顧某于新沂市區(qū)內(nèi)抓獲歸案。起初顧某還不以為意,聲稱自己只是在籌款,馬上還錢就是了。經(jīng)過民警的一番法律知識教育,顧某才知道自己犯了法,顧某對自己的行為追悔莫及。
        目前,顧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,已經(jīng)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ll

    (責任編輯:韓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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