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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沂市民評出八大交通陋習 濫用遠光燈居首

2014年12月26日 07:53:00 作者:衣方杰 范彩霞 來源:大眾網(wǎng)-沂蒙晚報
臨沂市區(qū)內(nèi)濫用遠光燈這一讓人深惡痛絕的交通陋習,讓廣大市民紛紛譴責“遠光一族”。處罰標準: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,在人行橫道、網(wǎng)狀線區(qū)域內(nèi)停車等候,或借道超車、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,罰款300元。

      臨沂市區(qū)內(nèi)濫用遠光燈這一讓人深惡痛絕的交通陋習,讓廣大市民紛紛譴責“遠光一族”。網(wǎng)友們也紛紛在網(wǎng)上留言,對濫用遠光燈一事進行了聲討。“恨屋及烏”,大家不僅對濫用遠光燈表達了憤慨,同時也對隨意加塞、邊開車邊打電話等其它7種交通陋習進行了指責。排在第一位的是“濫用遠光燈”。

      以下是臨沂市民和網(wǎng)友評選出的“八大交通陋習”,看看你有沒有這些陋習,有的話就趕緊改,沒有的話繼續(xù)保持。

      一、濫用遠光燈

      討厭理由:夜間行車,最討厭的就是面對一盞盞明晃晃的大燈,駕駛人如果不按規(guī)定使用燈光,往往會給他人造成嚴重的視覺障礙,輕者影響車輛正常行駛,重則可能造成交通事故。

      “市區(qū)的路燈照明一般情況下足夠用,不明白有些人為什么對遠光燈‘情有獨鐘’,不光害人有時還會害己。這種人就該好好處罰他們?!?/p>

      處罰標準:

      1、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使用遠光燈,處以警告或100元罰款,記1分;

      2、夜間駕駛機動車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會車,不按規(guī)定改用近光燈,罰款300元。

      二、隨意加塞

      討厭理由:有些市民認為隨意加塞最讓人厭惡,自己老老實實地排隊等候紅綠燈,可有些人偏偏喜歡“不勞而獲”。隨意加塞不僅讓車流變得更加緩慢,而且會讓其他駕駛人的心理變得“焦躁和憤怒”,極易引發(fā)追尾事故。

      處罰標準: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,在人行橫道、網(wǎng)狀線區(qū)域內(nèi)停車等候,或借道超車、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,罰款300元。

      三、邊開車邊打電話

      討厭理由:你開車行走在路上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有個別車輛開得異常緩慢,那他要么就是新手上路,要么就是在打電話。這種行為在交通狹窄的道路上最讓人厭惡,本來路就不寬敞,你再邊打電話邊開車,慢慢悠悠,無視后方車輛的“怒鳴”,最重要的,開車時打電話勢必要分心,交通事故離你就不遠了。

      處罰標準:

      駕駛時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,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,記2分。

      四、變道、轉彎不打轉向燈

      討厭理由:學車時每位教練都反復強調(diào)過“轉彎和變道必需要開啟轉向燈”,就是為了提醒后方車輛“我要拐彎或變道了,請注意避讓”。但不少駕駛人不知是學藝不精還是懶惰思想作祟,很少會照著規(guī)矩來。這就要考驗后方車輛駕駛人的駕駛水平和駕駛技藝了,稍不留神,兩車就會來個親密接觸。但往往在這種情況下,后方追尾車輛卻因未保持合理車距需要承擔主要責任,你說冤不冤?

      處罰標準:不按規(guī)定使用轉向燈,處以警告或100元罰款,記1分。

      五、行駛中亂扔垃圾

      討厭理由:行車時向車外扔垃圾猶如扔定時炸彈,尤其在正常跟車距離下,后車被砸中的幾率很高,即使沒有砸中,后車看見不明物體飛來,駕駛人也會下意識地躲避,可能猛踩剎車或打方向盤,極易發(fā)生事故。

      “如果扔硬物,容易損壞車漆、打壞車燈;如果是紙巾、報紙,容易貼在前擋風玻璃上,影響光線和視線;如果是玻璃制品,摔碎后容易扎破后車輪胎;如果扔煙頭,不僅容易點燃周邊的易燃物,更可能受氣流影響砸在同一側后窗上??傊?,不管前車扔什么,后車都會很受傷?!?/p>

      處罰標準: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拋撒物品,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,記2分。

      六、慢車占用快車道

      討厭理由:高速公路、主干道上的快車道主要供快速行駛的車輛通行。然而開慢車霸占快車道的行為不在少數(shù),這種行為很容易造成后面的車輛積壓,影響整條道路的通行效率,甚至不少后車駕駛人不堪等待,繞開前車從右側超車而引發(fā)交通事故,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。

      在臨沂城區(qū),慢車占用快車道的有不少是載客三輪,明知自己跑不快,還不知道靠邊走,怪不得如此招人記恨了。

      處罰標準: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,處以警告或200元罰款,記3分。

      七、“蛇形”超車前進

      討厭理由:在一條車道上正常行駛,如果前面車輛行駛速度較慢,剛好相鄰車道又有空閑,就變到相鄰車道上,超越前車;若感覺這條車道又慢了,就再變一條……你以為你在開賽車呢?如此蛇行般的來回變道超車,看似加快了速度,其實并不能提高通行效率。而且很多駕駛人變道加塞時沒有打轉向燈的習慣,更容易因為搶時間,發(fā)生刮蹭、追尾等事故。

      處罰標準:駕駛機動車不按規(guī)定借道或變更車道,罰款300元。

      八、占用右轉道等紅燈

      討厭理由:知道路上劃著的直行箭頭、轉彎箭頭是干什么用的嗎?那是告訴你自己該在哪條路上走,該在哪條路上轉彎的??捎行┤司褪遣蛔杂X,明明有些車道就是給右轉車輛用的,可有些直行車為了搶先一步過路口,把路堵個嚴嚴實實,給后方本應順利右轉的車輛造成擁堵,著實讓人厭惡。

      處罰標準: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,處以警告或100元罰款,記2分。

      記者衣方杰 范彩霞

    (初審編輯:孫貴坤   責任編輯:李洪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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