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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消法今正式實施 消費者有了網購“后悔權”

2014年03月15日 11:22 作者:王睿 來源:廣州日報
消費者有網購“后悔權”了。這意味著消費者的網購“后悔權”將從電商的自律行為上升至法律層面。網購雖然方便,但與實體店相比缺乏感官上的體驗,而淘寶上的小賣家貨物參差不齊,使“購物失手率”增多,保障刻不容緩。

      CFP供圖

      消費者有網購“后悔權”了。從今天起,正式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(guī)定,除特殊商品外,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七日內無理由退貨。這意味著消費者的網購“后悔權”將從電商的自律行為上升至法律層面。

      該規(guī)定除了適用在天貓、京東、蘇寧易購等B2C電商平臺之外,同樣適用于淘寶等C2C電商平臺。不得不說,在涉及層面來看確實是種進步。過往的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大部分只涉及B2C平臺,大部分是有信譽、有品牌的商家。而對于那些小賣家,七天無理由退貨基本不適用。這次“后悔權”入法,可以說給網購打了一支強心針。

      網絡上的小賣家由于經營成本較高,在面對客人退貨總是以各種借口拒之門外:如無質量問題不退貨、本店不是試衣間等等的強勢字眼讓不少市民對網購有了心理陰影。網購雖然方便,但與實體店相比缺乏感官上的體驗,而淘寶上的小賣家貨物參差不齊,使“購物失手率”增多,保障刻不容緩。

      但是,網購“后悔權”入法,如何實施、維權、監(jiān)督,這些都是難題。大量的淘寶小賣家不但沒有進行商業(yè)登記,也缺乏相關部門的監(jiān)管,這樣的現(xiàn)狀直接導致“后悔權”維權路不好走。目前來看,“后悔權”的實施還需一系列配套措施。比如,當消費者遭遇“拒絕無理由退貨”的事情,消費者應該向什么機構投訴并維權呢?當發(fā)生糾紛時,作為平臺的網絡服務商又肩負怎樣的責任?網絡與實實在在的商店不一樣,通過網絡平臺來進行的維權,一定會遭遇更多無形的阻隔。因此,不少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,維權成本太大,最終只好不了了之

      所以,確立“后悔權”還有許多細節(jié)需要落實。另外,新消法除了保護消費者網購的權益以外,還需要考量商家面對惡意退貨的申訴與保障,避免“后悔權”被不良買家所利用。 (王睿)

    (初審編輯:莊紅   責任編輯:李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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